更具相關的規(guī)定,道路運營經營許可證適合于從事道路運營活動的證明,凡是從事這類的企業(yè)或者是個體戶都是需要先要取得這樣的證件才可以進行運營活動。例如:貨運公司以及物流公司,物流公司可以更具經營范圍的不同來更具當地政策情況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經營許可證是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頒發(fā)的證件,換證時間為每4年一次。
南寧道路經營許可證辦理的條件:
1、有5輛以上經檢測合格的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設備;
2、有經所在地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
3、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配有必要的通訊工具;
4、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南寧道路經營許可證辦理的流程:
1、向交通局窗口提出公司或個人申請從事道路運輸和相關業(yè)務
2、提出申請,填寫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申請書,并提交申請材料,
(登記申請書,營業(yè)執(zhí)照及加蓋公章復印件;現有機動車車輛行駛證、車輛登記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合格證、舊車營運證注銷單原件及復印件;達標車型核查報告原件,已聘用或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等從業(yè)證明。)
3、提交完成后等待材料的審核,審批,最后等待發(fā)放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