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南寧經濟的發(fā)展,在南寧早期的創(chuàng)業(yè)者們注冊公司,有的規(guī)模發(fā)展的越來越大,這個時候就想在注冊一家公司。那么問題來了,注冊子公司還是分公司呢?
分公司與子公司的定義:
分公司:分公司是可以直接從事總公司事業(yè)范圍的分支機構,分公司是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的,也不具有法人資格,沒有獨立的法律地位,還不能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
子公司:子公司和母公司其實是兩者獨立存在的,子公司有單獨的名稱以及具備法人資格,財產也是各自獨立,對各自的債務各自負責,互不連帶。
注冊分公司有什么好處:
1、分公司便于經營,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也比較簡單;
2、分公司承擔成本費可能要比子公司少;
3、總公司可以根據經營狀況調整對分公司資本的注入,經營風險相對比較小。
注冊子公司有什么好處:
1、只負責有限的債務責任(有時需要母公司擔保) ;
2、子公司向母公司報告企業(yè)成果只限于生產經營活動方面;
3、子公司的利潤可以持流在子公司,可得到額外所得稅收益。
子公司的與分公司的優(yōu)勢如上面所述,在事先想好準備注冊那種形式的下屬公司都是需要更具母公司或者總公司的運營情況來決定,根據公司的發(fā)展狀況來限制組織形式才是最正確的。